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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彼岸的一位blogger发表了一篇《Blogging: In Praise of Small》(译文:博客小即是美)来讨论什么才是美好的blog,国内的许多 blogger 展开了讨论。坦白说,那篇文章写的酸不拉叽的。并且看的人很晕,云里雾里的,第一句话就看的我很晕。至少那篇中文翻译是这样,我E文不好,不知道原文是怎样的。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小”和“美”到底是指什么。从中文译文里看,“美”貌似是赚大钱有大名?结合整篇文章都在谈的如何使blog有大影响之类的观点来看,貌似就是这个意思,那么该作者眼中的“美”也太狭隘了点;至于那个“小”我就更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标准了,网页界面?内容范围?技术含量?读者数量?IP&PV?影响范围?
所以在我看来,那篇文章非常狗屎,至少中文译文是这样的。问题就在于,将生活blog和职业blog以及blog在多个环境里的位置混起来谈,又谈的很混乱,标准很模糊,结论很牵强(但你会发现它有些观点单独提出来是非常正确的)。
你可以说,王小峰的不许联想非常小,因为它就那么点文化私生活;但我觉得它很大啊,你看看它的文章ID数字一路飙升,难道还不够大吗?你可以说,他小但影响大,你看看黑猩猩们疯狂的评论和网站及blog们的疯狂转摘;但我觉得影响实在是太小了,他在数篇文章里强插了N次新DV短片的广告,我丝毫没有去现场看的准备,甚至网上也没有。同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但王小峰觉得它很美,这就足够了。随心所欲便是美。Qzone 把这一点体现得更加极致。
至于商业化动作Blog中“美”的标准,情况当然会更复杂一些。这个是因为在blog也是商业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的那个商业体系里,评判标准还没有建立或者虽然已经建立但不够合理。这一点随着blog这种媒体形式的重要性的突显,会逐渐得到解决。如果你想将你的blog商业化但不想遵循别人定制的标准,那么你就自建标准并推行它。
当然,成与不成是另一回事。就好比,你穿的衣服戴的帽子用的手机,也可以说成是一种商业推广,但如果你因此患得患失地去跟商家要钱,告诉他们你的使用给他们创造了商业价值,会不会有点,那个?倘若人家不给你,你会不会把人家告上法庭,如果败诉了你会不会因此觉得这个世界非常操蛋,终年躲在黑屋子里或者干脆开始原始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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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我的第一次会献给一个我心仪已久的姑娘,但很可惜,受赠方是一个北方汉子:iFire。
这是我第一次以 肚破惊天 主人 dupola 的身份去见网友。
这次来北京时间比较紧,而且因为没带身份证,奥运期间又过于紧张,我担心被抓进去或者遣回原籍。所以胆战心惊地约了 iFire 战友。我们在北新桥地铁站附近的一个人民文学社旁边的一个小店里喝了杯咖啡,聊的很畅快。我已经大概两年没有见网友了,这次非常高兴。话题从互联网的热点到冷点,再到彼此感兴趣的一些人和事,当然,还有一些彼此都讨厌的人和事。
因为下午还有事,所以只能把咖啡言欢。少了酒,可能更多一份冷静。iFire 与我所想有点出入,我本来以为这家伙会比较冷酷,但没想到…太热情了,热情的我有点受不了。他比我预想中的要好玩儿许多,我喜欢跟大脑正常且非常好玩儿的人一起玩儿,所以说,我比较幸运。
同样比较幸运地是,第二天由 iFire 老师作陪,我和平客老师也就是 buchimifan 老师进行了第一次会晤。平客老师也很有趣,他夺去了我的第二次。iFire 老师立志要做三陪,但可惜不能令他如愿了,对此我深表遗憾。待奥运结束后我再来北京,一定替您圆梦。
一般情况下,我在网上交流得比较好的朋友,我都很期待在线下见面聊聊,如果一如我所想的那样,那我会非常兴奋,碰着宝了。不过遗憾的是,这次兴奋之余,我却忘了问一下, iFire (爱火)老师是否真的爱火,buchimifan (平客)老师是否真的不吃米饭?
明天下午我将离开 2008 年奥运会主办城市的北京,去往同样和谐至上的永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上海市。这两个问题留在奥运之后再解决吧。
到每一个城市都应该留下两个问题,一个是提问,一个是被问。
一、
麦田老湿说,“博客已经过时了”,他准备就此关闭他经营三年的“专业博客”,转而投身他所熟悉的三个 SNS 网站。麦田老湿说,他所指的“博客过时”不是指“持续写作、表达的欲望”,我猜可能是从“博客”经营者和“博客”作为媒体这两个角度而言?
先不说是否赞同其观点,光“博客”一词就绕得人心烦,您的“博客”到底指什么?是 Blog?Blogger?Blog Media? 还是 BSP?由于不清楚麦田老湿的“博客”具体是指什么,所以他的整篇文章看的不是非常懂,甚至标题也是。但从麦田老湿一向将自己的 Blog 当作一个灌水工具以及那渍渍水迹来看,应该是指商业上的 Blog Media 和 BSP 经营。当然可能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麦田老湿认为他那个“专业博客”对于他宣传他的麦田网和社会化商务理论和其他一些目的而言,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麦田老湿说,“博客一诞生就存在两种属性,‘自媒体’属性和‘交互’属性。”然而,在受众达不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是否可以称之为一份媒体还言时过早,而“交互”属性在“博客”诞生的时候大概没有吧?如果 Blogger 与读者进行交流与算是一种“交互”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即使是把这两点放到 BSP 里也未必成立。BSP 在“媒体化”上可能会具有较多优势,但早期的 BSP 仅仅履行一个 Host 的职责而已;而“交互”性如果有的话也仅仅是在 Qzone 雄起之后发扬光大的,早前你见过哪个 BSP 上有明显的“交互”?
新浪博客将 BSP 的媒体化推向高潮对 Blog 这种工具的普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它也为新浪带来了暴多的流量和广告收入;而 Qzone 交互等功能的完善以及商业上的成功也告诉 BSP 经营者,仅仅是提供 Blog Host 也可以赚钱,更别说引入其他模式了。
在中国,这仅仅是开始。
二、
这里有两个基本事实无法忽略:1.中国仅有占全国人口1/7的2.2亿网民,抛却各种原因不能上网或者不可能去写 Blog 的人,至少还有8亿人口;2.中国大多数人都需要一个独立意见的表达渠道,而 Blog 是最好的展示方式,后面都不用加“之一”。这种局面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Blog 于个人的展示方面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是毋庸置疑的,即使是在 BSP 上的 Blog 也是如此。而在中国,更需要独立的声音,并且中国的用户,也更渴望发出独立的声音。他们渴望向“世界”展示一个独立的本真的“我”,哪怕仅仅是“我”的某个侧面,也是非常必要的,非常专注的。
展示的对象可能是不确定的,也可能是确定的范围的,但这无关紧要,用户首先需求的是,表达。而从读者上来看的话,这里引用 Keso 在5GSNS 里的一句话会比较明了:“另外,持续地、冷静地关注一个人的思考的最好方式,仍然是blog,无所谓过时与否。我花在阅读blog上的时间,肯定要超过泡SNS的时间。”
一、失败的 CW Network
Blog 界较有名的 Network 之一 Creative Weblogging Network 的中文区要关闭了,这在中国 Blog 界引起一番不小的讨论。有人惋惜有人哭泣。除了 GSeeker 我觉得比较可惜甚至是有一点痛心之外,我毫不为此而感到任何悲哀。无论是从那些 Blog 还是从所谓的 Blog Network 的前途来讲。倒不是说因为这个不关我屁事我就自然不会悲哀,不是的。
而是我认为,它的中文区的关闭是必然的。并不是因为这个外来妹的商业模式在中国行不通,而是这个 Network 的中文区的运作是非常失败的。事实上它的商业模式也极其简单甚至已经算不上个商业模式了。
它的盈利来源就是广告收入,并且不惜犯大忌地在 RSS 里仅输出摘要来迫使读者浏览网站以期读者去点击广告。这个行为本身有多么愚蠢我就不再赘述了(有空可以看看瘾科技的中国区管理员的Blog),而是当用户被迫点回网站访问的时候,你瞧瞧他放了些什么破广告!Google Adsense!以及一些英文广告。
据说CW的广告销售是由总部人员操作的(如果是中国人来负责这一块儿那CW总部可就亏大了),这说明这个负责人完全没有考虑和分析中国的互联网环境。广告选择与展示,怎么能和欧美国家相比?做过 Google Adsense 尤其是这两年还在做的朋友应该知道它在中国区域是个什么情况,网站主的盈收能有多少?CW 中文区这些 Blog 的 Google Adsense 收入怎么可能满足CW总部?英文广告就更操蛋了,我看到有些英文广告链向的是一些英文网站的产品介绍和购买页。这个简直操蛋的没法说了,CW 中文 blog 的读者是中国人,并且大多是在中国大陆的中国人,您怎么会破天荒地搞这种广告?这显然是没有对大陆网民的消费行为做过任何剖析。
请你告诉我,这种仅一味追求PV、UV、覆盖率(至少中文区如此)的 Blog Network,怎么赚大钱?赚不到大钱,总部不关你还等什么?
二、Blog 的价值
上文提到,我特别为 GSeeker 可惜,尤其是看了幻灭写的离别絮语里的超额完成任务量之后。但可惜归可惜,这也怨不得谁,是幻灭自找的,包括连域名也一起搭了进去的 Riku。那段时间月光老湿曾经写过一篇评论,言简意赅并中肯地讨论了加入 Blog Network 的利弊(为此曾遭至CW成员的人身攻击)。我疑惑的是幻灭和 Riku 有没有作过这样的判断?若是作过,为什么仍然选择了加入?除了中国 Blog Media 在盈利方面的不景气外,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我认为,有。
是谁紧跟 Google 的步伐?是它的粉丝站诸如Gseeker、Gfans等?还是它的竞争者诸如 Yahoo!、MicroSoft 等?还是期望被他收购的N个网站或公司?不不不,都不是。是 G F W 啊。你收购Feed烧制商 FeedBurner ,我马上跟进,屏掉它;你收购专注于移动设备的Micro Blogging服务商 Jaiku ,我继续跟进,屏掉它;你收购风靡全球的视频服务网站 YouTube ,我依旧跟进,照屏不误,坚持贯彻。当然不止如此,你自家的产品,我当然就要预先给予特别关注,什么 blogger 啦,什么 GooglePages 啦,统统屏蔽。除非你把新华社也收了,否则老子就继续跟着你屏下去,寸步不离。
当然,肯定有朋友要反对,一, blogger 和 GooglePages 以及 YouTube 现在都可以正常访问;二,并非只有Google的产品被屏蔽,像 Yahoo! 的 flickr 也被屏了,而 technorati 先前也一直处于撞墙状态。
我要说的是,你反对的好,反对的很正确。不过,一, 虽然 blogger 和 GooglePages 以及 YouTube现在都可以正常访问,但他们都间歇性失常,因为G F W总是间歇性抽风,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最能使人半死不活了;二,Yahoo! 的 flickr 在中国,现在也是半死不活的吊着,不过又何止它一个呢,我撰写此文的过程中(比较拖),YouTube 曾经撞过一次,月光也整理了一份他不能访问的国外优秀网站。
从知道 G F W 以来,我注意到几点:
Google 的服务撞墙的机率普遍偏高;
撞墙的大多都是国外的网站;
国内的服务,一般都是直接下令关闭,没有关闭的都经网站特殊处理,补办一些手续,人工删贴或24小时防卫或增加某些功能以降低被和谐几率,典型案例是豆瓣小组。
另一部分管理员右事发前后将网站“侨居”海外,典型案例就是 v2ex 和大量的个人 blog ;
几乎所有撞墙的服务,都基于其本身功能的强大气氛的宽容,提供了较为自主较主自由的发挥空间,以形成了一个个较有“特色”的信息源或有深度的有爆发力的交流场所或传播渠道,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可称之为 web2.0 类的网站(还有大部分是色情网站或异见网站)。
而这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当前中国最为需要的,也是本来应该坦然存在并公之于众的;
较有经验的人们担心的将会被屏蔽的某些国外优秀网站,之所以还没有撞墙,是因为它们还过于小众,对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