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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此刻(2008年3月8日13点01分),“肚破惊天”暂时重现豆瓣九点(图),如图所示,主人又得重新认领一次(认领码,doubanclaim65d97c6e8d16f710)。Feedsky 那边也收到豆瓣的订阅了,目前27人。(图)。
你知道为什么月亮在白天到来的时候,也就是自己要消失的时候,还总是那么兴奋吗?我昨晚想了一下,得出这个结论:因为一有“日”,它就为光明普照天下作了一份微薄的贡献。
再Update:刚才只顾认领Blog了,没发现豆瓣工作人员用豆邮发来道歉函。是他交给他同事去做,然后误删了。目前问题基本解决。
另外巴巴变相册好奇怪啊,Tag输入框不缓存上一次输入的,每次输得好麻烦。
豆瓣是我很喜欢的一个 web2.0网站,一直以来,豆瓣也是国内web2.0网站的一个旗帜性产品。说到国内的web2.0,就肯定会提到豆瓣,这个一切以用户为中心的旗舰性web2.0产品。
昨天豆瓣三周年, 三周年的时候,豆瓣送给我一个极度操蛋的礼物:把我的Blog“肚破惊天”从豆瓣九点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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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Gmail 之前,我曾用过网易、新浪 、搜狐、雅虎的邮箱。并且我非常喜欢网易的邮箱,无论是163还是126,我甚至觉得网易的邮局是国内最好的。 在我用新浪和搜狐以及 china.com 邮箱的那段时间里,垃圾邮件总是占据了收件箱大部分空间,比春运还拥挤。丢失邮件等情况当然也如你所料的经常发生。所以后来,如果有朋友非要用国内邮箱, 我首先,也只推荐网易邮局。甚至看到对方在使用新浪搜狐的邮箱我就马上奉劝其赶快停止这项危险任务。
163 和雅虎邮箱都有文件夹功能,将收件箱里的邮件分门别类的放进去。之后,这些邮件将不再出现在收件箱的列表里,需要你点击刚刚移动过去的那个文件夹。而 Gmail 则不同,它的所有邮件都在收件箱里(已存档邮件除外),即使你将某些邮件加一个标签(类似163邮箱的文件夹),它仍然在收件箱列表里。这种设计让我在换 到Gmail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适应,甚至觉得好变态。我还想过给 Gmail 小组写信叫他们照着163那样设计一下,不过我忘了最后有没有写这样的信件
后来开始使用 Google 的其他产品,使用 Gmail 也越来越多,直到现在几乎将所有邮件都转移到了 Gmail,联系邮箱也统统都换成 Gmail,并且之前一直不能适应的那个问题,早已不存在了。在此之前,我从没想到这个邮箱账号可能使用如此之多的服务,并且随着使用频率的增高以及多方 比较,发现这些服务都这么优秀。无论是 Gmail 还是 Google Talk,还是 Google Analytics 。所以我的统计工具从先前的51.la 换到了 Google Analytics,聊天工具也基本上从先前的 QQ 换到了 Gtalk。
最重要的是,这些习惯的转变非常自然,并且是自愿的而非强迫的。
在这里仅仅是拿 Google 的产品举个例子,在我看来它的产品是优秀的,并且让我心甘情愿地改变了我维持了很久的习惯。在使用其他产品的时候也有类似的感受,这里就不细数了。
产品的设计有多个层面,这里只讲使用方法以及长期积累而成的使用习惯。基本上,某一类产品,无论是哪一家生产的,它的使用方法都大致相同。而那些不同之 处,就是各自的特点,卖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你的产品甚至品牌形象。当此类产品的用户形成了一种习惯后,想要改变它并不容易。
一个新产品的推出,它必然要大体上保留此类产品以及这个产品的旧版本的某些特性,以使新用户可以顺利地从别家产品转换到自家产品,老用户可以顺利地从旧版 本过渡到新版本。恐怕也没有哪家公司敢大刀阔斧地重新设计其产品,使得其产品的用户操作体验与以往产品以及其他同类产品相差甚远,以此达到独树一帜的效 果。而一个产品如果不断变换产品设计,几乎每一次都会迫使用户需要更改一些习惯,我们就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个产品到底值不值得用了。
整体上保留旧的设计,那些不同的,正是我们所关注的,期待的。优秀的产品,可以将这些不同之处设计得非常得体,使它的新老用户都感到很舒服;糟糕的产品, 则一直在强奸用户,迫使他们接受那些糟糕的理念糟糕的设计。
优秀的产口之所以优秀,当然不仅是因为这所谓的操作习惯。它的精华,更多是这些习惯之外的东 西,所以新用户才肯抛弃旧习惯来适应它。
习惯了写长文,这么快写完一篇日志,总感觉还缺点什么。但重新看了一遍发现不缺什么,想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但为什么写这么短呢?正在指腹为婚的 Sigar 战友说每次看我的长文都看得头大。我猜还有人这么认为。想想也是,并不是所有意思都需要长篇大论。这个话题是我在写《草木皆兵的GFW》 时想到的,今天正好记录一下。标题看起来似乎有歧义,不过我相信你知道,我并不是说一种优秀的力量,而是说,优秀有一种力量。v
一
在web2.0几个标志性特征之中,用户是第一位的:一切以用户为中心。不过,web2.0中的用户虽然是第一位的,但不是终极目的,终极目的大部分情况下是利益。也就是说,用户只是服务提供商达到其名利双收之目的的手段。我不相信有哪家公司会大义凛然且大言不惭地说他们的web2.0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退一万步说,为了他的受众的利益。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服务所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影响到“人”,但请不要说“一切以’人’为本”。“人”在这个环节中,充其量不过是衡量这个服务好坏程度以及服务商可获得利益多寡的一个参考值而已。
web2.0确实丰富了一部分人的生活,带来了某些方面的变革。不过这并非本文所要讨论的。
二
先看几条web2.0里关于用户的“原则”:
一切以用户为中心
用户属于“开发者”和开发对象
用户的“自服务”将服务于用户中的“长尾”
第一条是我们经常见到的,被人们经常提到的,颇有几分“为人民服务”的气派。我想它的意思应该是“一切开发、应用、测试、完善都要以用户为中心”。但这个“一切”已经舍去了许多东西,比如说网站的支出与收入。当然,作为用户的我们在免费享用优质服务的时候定然不会想着连人家的收入也拿去。
再看第二条,web2.0产品经常挂着一个“Beta”标志,这个Beta一般意义上是Beta这个产品。谁来Beta之?用户;为何Beta之?为了结束Beta。结束Beta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产品的成熟,可以为更多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用户Beta产品的时候,它同时在Beta自己,Beta自己的操作系统、浏览器平台、习惯偏好等……
再看第三条,用户的“自服务”将服务“长尾”。这个“自服务”更多程度上是指产品产生的数据。用户基于产品的特性,创建与整理内容,并将这些内容提供给该产品的其他用户。
很明了的模式:
产品(雏形,由服务商开发)--Beta+“自服务”(用户参与度极高)--“自服务”+“长尾”(用户参与度极高)--结束Beta+利润
在人们谈论到“用户”的时候,非常喜欢加入“人”的概念。这毕竟是做给人用的产品,必须根据人的特性去制定,失去了“人”,产品也就无须存在。而这些产品的制作方也在不断的挖掘发现“人”的特性,好使其产品更好的与“人”结合。
我觉得,这个时候的“人”,只是加了层概念的“用户”,仍不能算作完整的人。
三
不能否认,web2.0使网络甚至人们的生活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并不能排除这些产品的开发、应用、完善,也恰好利用了“人”的“特性”,这些“特性”也恰恰是人所共有的“缺点”。
譬如,许多服务一向报喜不报忧,铺天盖地的全是该产品所能带来的“好”,丝毫不提该产品可能带来的“不好”或“坏”;在用户注册流程中故意略过或直接隐藏与其产品或服务相关法律规定或可能带来的风险。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仍然是以用户为中心,最大程度的满足用户,给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其中的略去“风险”不过是为了使用户不苛于这些繁文缛节,更快的享受这些优质服务。反正,一切以用户为中心。
事实上,在上面的几条原则里我们也看到,web2.0以用户为中心,充分挖掘用户特性,其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完善这个产品,加速这个模式的成熟。而此处的用户,仍然是手段,参考值。
四
我前几天搜索一些老电视剧的时候,发现两个现象:一是现在搜索这些关键词,搜索结果大多数来自视频服务网,并且相关信息非常之多,目不暇接,确实极大的方便观众;二是这些文件大部分都是盗版,没有版权授权,并且,没有被这些视频服务网删除。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我并不想谈也谈不了用户版权意识的淡薄以及这种现象的根源,我疑惑的是这些视频服务网的态度,非常暧昧,无论对用户还是对知识产权拥有者。
并且我注意到一点,即上面所说的,简化注册流程,略去相关条款,淡化用户责任,模糊用户可能遇到的风险,是许多网站的一贯作风。
我觉得,至少应该用个iframe来调用一下注册条款吧?或者像牛博那样,把条款中的特别情况着重标明。这些细节,我觉得跟web2.0所推崇的产品使用中的细节一样重要。(Google的许多服务的操作模式非常值得借鉴)
许多服务商就想着混水摸鱼,在产权拥有方没有对其起诉前,一直保持常态,在被起诉后又可以数据为用户自主添加(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一切以用户为中心,竭力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借口洗脱罪名。并且还可以对当下局面侃侃而谈,用户的版权意识如何如何的淡薄,其渊源如何如何深远……
不过,这些服务商肯定都知道,一旦这种情况出现了,他们就逃不了干系,连坐式处罚是必然的。
当然,上面所举的版权的例子中,只是众多情况中的一种。而把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单单交给这些服务商去解决,肯定是不太搭调的,虽然他们是这些问题解决过程中很重要的、必需要的一股力量。
而我们,这些用户,这些“人”,在使用免费服务的同时,定然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比如,上传资料的时候,保证这些你拥有这些资料版权(至少是使用权)并且要坚决抑制实名制,要不然哪天张纪中或金庸把服务商和你一块告上法庭,到时候别怪人家注册条款里告诉你不准上传“违法”资料;比如,在FaceBook开放用户资料搜索的时候,多留个心眼儿,即使FaceBook默认你的资料可以被搜索,你也要主动去关闭这项功能,要不然哪天你邮箱和手机里收到N多垃圾信息,至时候别怪人家当初没告诉你可能会有……
一
高粘度是web 2.0的一个特征。所谓高粘度,我的理解是,让用户自始自终尽可能长时间的呆在自己的网站里活动,如果有可能,情愿让用户死在自己的网站里。
事实也正是如此,纵观大部分所谓 web 2.0 网站(尤其是社区类或有社区服务的),大部分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仅仅是一个起点。用户就从这个点走到另外一个点,然后不停的转下去。这个节点可以是任何东西,可能是一个标签(Tag),也可能是一张图片一本书一首歌一部电影一个用户……这些节点,大部分都是由用户自己创建的。
这并不奇怪,因为 web2.0 网站还有另外一个显著特性,即以用户为中心。这个以用户为中心夸张到何种程度呢?极力提供给用户最多、”最有效”的信息。这个过程中,用户提供信息,用户享用其他用户提供的信息,用户始终呆在用户们自己的世界里。而这个时候网站基本上只在宏观上调控。
我也不认为这就是真正的以用户为中心,大概可以称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
在较早的作业方式里,网站内部的关联度是非常低的,更不要说它与用户之间的真正粘度。网站单方面发布信息,用户浏览查看。内容的关联度也不高,这个时候的编辑肯定是非常费时费事的,能制作多个专题,把相关内容关联整合到一起也算是一门本事;即时是早期的 BBS 社区,关联度也是非常之低的,你要想找同类主题或者可能有所关联的主题,首先是进入某个专门性版块,但也仅此而已。这种模式下,用户接受信息比较被动,并且,用户没有真正的”发言权”(创建节点),强烈的表达欲没有得到满足。
技术的革新带来了观念的转变(也有可能是观念的转变带来必要的技术革新,但是很明显这是某些精英较早意识到而后才努力革新技术转而带来广大用户的观念转变),它为推动新的模式入驻人们思维,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此后用户看到不再是一个呆板的网站,而是生动的活泼的内部关联度大大增强的网站。一个 Tag 可能就可以搞定一个内容丰富的专题了(新浪非常喜欢这样做,虽然用的不是 Tag)。而且逐渐的,用户有了”发言权”(创建节点),强烈的表达欲得到满足,并且网站会提供给几近无限的他可能感兴趣的信息,这个时候网站与用户的粘度也在逐渐增强。
内部关联度的增强仅仅是开始。Feed 输出、API 开放等跨站间资源共享技术的支持,可以让一个空白页面转瞬间变成一个丰富的”小网站”。用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再次增多,信息的关联度再次扩展。内内、外外、内外、内部与用户、外部与用户间关联度再次增强,粘度再次提高。事实上,跨站也只是开始,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信息会追着你跑,不仅仅是电脑里,不仅仅是在线互联网上。
三
一个网站的盈利手段有多种,就拿广告来说:用户在多个节点间转来转去的过程中,广告在这种反复的操作中达到反复营销的效果,网站也盈利了。盈利之后的下一步就是新功能新节点的出现,如此反复。
催生高粘度模式的原因有很多,有理念有理想有信仰也有利益驱使。后者比较典型的代表就是腾讯 QQ。很多所谓的1.0网站其实都非常的2.0,譬如腾讯,譬如百度。腾讯的 QQ 关联服务是如此之多,并且很多都是收费的,在这一点上,百度明显不如腾讯更2。
四
而事实上,从我个人的网络经验来看:用户带着较强的目的性进入某个网站的时候,他会发现,与他原先感兴趣的东西关联着的信息竟然如此之多(当然他也可能在后面的操作中发现)。这个过程中,他以一个节点为起点走到另一个节点,如此反复。他甚至不会发现他后来所做的事情与他的初衷已经相差很远,他甚至可能会觉得,这才是他想要找的东西。但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
如此反复,对于用户而言,如果形成”良性循环”确实是非常好的,但”恶性循环”也很常见。而 Jim Louderback 所谓的”良性循环“显然是针对一个网站一个公司自身的发展,而不是用户。
我作这样一个假设:我在学习研究京剧脸谱,在 Google 搜索到在豆瓣里的某个相关条目,看到某篇评论,点击他的 Blog,看到许多许多信息,订阅他的 Blog, 点击他的 Twitter,又看到别人的 Blog,又订阅,这样不停的重复下去。突然在某个诸如饭否或某个 Feed 里我看到了一条关于武藤兰信息,然后下载其影片观看,于是那句的名言在我这里就要发生点变化: “平生不识武藤兰,看遍京剧也枉然!”
请不要怀疑这个假设的可能性,要知道,媒介本身的性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种媒体所过之处的语境。相比节点关联的无限延伸,信息过载太小儿科了,它对人们的”攻击”和”误导”,根本无法与此相比。况且在我看来信息并没有真正过载(虽然增多了不少),只是接受信息的渠道暂时变得狭隘而已。
这个时候,作为用户自身的我必然会提出这样的质疑,即回到最初:我说了我要找我喜欢的感兴趣的东西,你如何保证我一定就会一直转下去?关于这个问题我自问自答:请从头开始再看一遍本文,有兴趣的还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做个跟踪测试。而且有一点是很明白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可能是最恶毒的肿瘤。可能某个时候用户会发现,他现在所看到的信息,对他来说连最基本的”实用性”也达不到,可能仅仅是所谓的”兴趣”。
五
至于人们为何会热衷于这种行为或者”被迫”重复这种行为,原因还是比较多的,比如上面提到的某些媒介本身的特性,人的本性,也可能是某一小撮儿人的蓄意行为等。
这段时间我给自己诊断后得出我中了”web 2.0 瘟疫“,目前找着的方法还是上面我的提问,但我很难保证能够有效治愈。不过我不会信奉 Google 的所谓”让用户尽快离开自己的网站“的信条以及以此标榜自己的网站。Google 本身在这方面做的并不如他自己所说,但可贵的是,Google 在实用性上做的很不错。
doubanclaim65d97c6e8d16f710
我没赶上好时候,大象网开放注册的时候还不知道,等我知道的时候正好并没有需要数码照片冲印服务,等我需要这项服务的时候,发现已经暂停北京以外地区的服务,再等我将这个消息告诉我在北京的朋友的时候,大象已经非常抱歉的停止了服务。大象网提供何种服务?
我们提供用户注册、照片上传、照片冲印、邮递到户等服务完全不收取任何费用。
会员的个人资料只用于本服务。本网站不会将会员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方。
会员上传的照片一经冲印,会立即被删除,不会泄露出去。
成为会员之前需要同意我们的使用规约。
我不知道大象在8月1日停止服务前有无收到服务请求,也不知道大象有没有提供那些服务。我当然希望大象可以完成。不过据搜索引擎反应出来的信息显示,许多用户都抱怨(via,1,2)大象的服务。享受了大象网免费服务的朋友对其还是比较赞成的,毕竟广告不影响相片的欣赏(via,1,2)。
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象网终于停止服务了,大象网所做的一系列生产运动如下:
2007年3月25日:
大象网Beta版上线,开放用户注册!
2007年6月6日:
大象网第二次改版完成。
2007年7月5日:
Beta版试运行结束.暂停止北京以外地区服务。
2007年8月1日:
非常抱歉,大象网自8月1日起停止服务。
其实那些原因还是比较明了的:服务对象广泛而没有统一性格,广告主的范围就不容易确定;服务范围过大,供不应求的情况就不可避免的出现;邮寄系统也不健全,漏掉的可能就比较高,用户对网站的信任就会大减……
当然,在这个流程之外还有问题,最明了的就是网站本身的信任度不够高,导致用户心理的猜忌。
不过我觉得大象的初衷还是非常好的,这个创意也挺好。类似网站似乎在国外也有?但我觉得这样的”借鉴”算是学习,至少它比饭否及豆瓣们复制Twitter更得我心,更能在抄袭这个问题上获得大伙宽容的评价。 前段时间有个网站因运营不当关闭了,我说这样的网站天天要倒闭N个,但没有多少是令人惋惜的,但大象的离去我很可惜,也许是因为我的照片还没冲?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勇敢而鲁莽的尝试,目前已经失败了,如果时间回到2007年3月25日之前,大象网会不会这样做?
限定用户为北京或某城市以内(出郊区也不行)。减少试水期各方面的投入。邮政系统也应该较有保障,用户信任也较容易建立起来。
限定用户为某网站的会员。限定服务对象的群体特征,联合网站合作,广告主与大象间可以很好的选择对方。毕竟盈利靠的是广告,而广告主需要的是广告要有效的投递到可能购买广告产品的用户群身上。
至于跟哪个网站合作,选择一个具有什么特色的群体就另当别论了。至少,他们应该与数码照片发生着关系。我觉得,小众类流行网站比较合适。
世界是无限的,服务是有限的。
还有很多,不过已经是后话了。希望大象团队可以推出大牛大猪套餐。
另外,我在上一篇日志中说豆瓣的语录(现已改名为广播,这名字还不如语录呢)功能很操蛋,事实也是如此,很操蛋。我说他是在模仿Twitter,有些人说不算模仿,还搞一个什么”微内容”来论述,我觉得这比豆瓣的行为还操蛋。我在我的twitter上说”从一个创意的发现到实施到引起效应,可模仿的地方太多了。如果非要一模一样才算模仿的话,那我对你无话可说了。”
从来没有人因为S模仿B而称其为SB,只是因为他S模仿得太SB了,人们才称其为SB。当然,目前看来,豆瓣语录虽然很操蛋,但还马马虎虎过的去。正如某人所说,”变则通”。
送别大象,等待归来。
doubanclaim65d97c6e8d16f710 豆瓣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