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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 Google Reader 读到一篇徐小平的文章,你的博文了被收进《博客天下》了吗?,我很纳闷自己什么时候、因为什么而订阅了这个 Blog。搜索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是新东方的创始人之一。在这篇日志里,徐小平写道:
“你写博客吗?假如你写博客的话,请注意最近市场上出现的一本博客文摘《博客天下》,看看它是否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载了你的博客文章,如果有,再看看如何向他们索要你的博文稿费!”
言下之意就是,《博客天下》收录博文是不会主动通知作者并发放稿费的。从《博客天下》官方网站上来看,貌似也是秉承这样的原则:不通知、不标明原作者及原链接、不一定保持原样。我没有看过《博客天下》这本杂志,还不清楚它是怎么操作的。不过,既然是从网络上面摘选,联系作者应当是非常方便的,为何还要等人家来催?
这样的行事风格经常在许多网站上见到,甚至更加过分。个人博客(blogger)一面被某种程度的认可,一面又被侵犯,可能自己却毫不知情。最近我在牛博网看到好几篇文章,都是 blogger 向一些纸媒发警告。比如湖北的《楚天都市报》、《芳草》杂志,还有四川的一本杂志,都未经许可转摘了别人blog的文章,但却没有通知作者也没有支付稿费。
而后在作者的警告下,又一一给了回应并声称会支付稿费,这些回应很相似:S 编辑说联系过但事实上并没有联系,B 编辑后来接手时并不知情,于是就SB了一下。最后还不忘声明,本社从来没有拖欠稿费的习惯。这些 blogger 相对而言都是比较有名气的,读者分布全国各地,往往很快就告诉作者了。那些侵权杂志在处理的时候也比较及时,稿酬也不会太低。但其他 blogger 呢?一面急着出位,一面又得加强防御和反击,效果就不得而知了。
我知道很多纸媒都是这样做的(网站就不用说了),他们常常在杂志的版权页上写上“请联系本刊索取稿酬”以及“未经许可不得转摘”。《博客天下》的版权声明也是如此。Blog 本来是很随性的书写形式,自从这种书写变得更加普及之后,优秀的作品自然是越来越多。借此资源成就一份媒体无可厚非,但前提是某些原则必须要保持,最起码你得尊重原作者吧?稿酬就搁在其次了。
从这个角度讲,“博客”是既廉价又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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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温中的杂志
互联网的出现,给纸质媒体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报纸灭亡论”与“杂志灭亡论”曾一度风行。而事实是,很多纸媒的日子仍然过得悠闲自在,还有不少新杂志正在诞生。
虽然是少数。但是,正如许多高科技的明星网站也会在风光不久之后轰然倒塌,纸质媒体关门大吉也很正常。问题在于,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纸媒,此刻都是一种媒介,成败在于如何操作。当技术与环境还没有成为历史文物的时候,你就不能说什么东西是不可利用的。
目前看起来,互联网泡沫再破之后,杂志正在回温。
两种媒体,同种思维
大多数的纸媒尤其是杂志,在互联网化(其实多数只是建个网站)的时候,往往首先或者仅仅将印刷品上的内容全部照搬到网站,做一个电子版;有的会整理一些VIP内容来收费,事实上并没有收到多少费。反而将“网站”这个新产品做的一踏糊涂。更别说网站对印刷版发行量和广告收益有什么提升。
有一些甚至是大多数的网站创办的杂志,都是首先搜集整编成一本杂志,与上面纸煤的作法相似,都是倚借其内容资源填充另一媒体。虽然UGC下的内容量当然不成问题,(有的直接盗版)并且也确定可以填充一份印刷品的内容,让它看起来够充实。但纸价和印刷费用都在上涨,这时候展示其内容的丰富就有点不值当了。
一个愣拼内容独到一个愣拼内容丰富,但却都拼到了刀刃上:独到的不再独到,丰富成了累赘。两种媒介的整合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还不如只做好原本那种。而且我常见一些媒体经营者特别喜欢越俎代庖,但却是一个娘娘腔拿着一把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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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营销并不是一个新名词,甚至基于 UGC 的俱乐部营销也不是什么新概念。早前我触俱乐部与俱乐部营销这个概念的时候,主要运用还是在线下。现如今伴随着新技术的出现,线上线下的隔阂越来越小,俱乐部模式的功效可以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并且几乎可以立竿见影。
俱乐部营销的现状:
我较早接触与加入的俱乐部都是像贝塔斯曼这样的俱乐部(如你所知,它已经败走中国)。但事实上这个所谓的俱乐部,其在做的事情,在我看来仅仅是一个低效率的传播,距离可观的销售目的还非常久远。甚至于你都可以把它与街上发传单的相提并论,它比传单相比,多出来的或许仅仅是成本。
如果说,像贝塔斯曼这样的俱乐部所做的,是一种称之为俱乐部数据库营销的事情,那么我不得不说,这种营销的基础,即俱乐部的数据库,其本身的质量与为此而投入的成本是值得怀疑和商榷的。耗费如此巨大的沟通成本所换来的数据库,在中国消费者信息获取方式和消费方式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的时候,没有成功地转换到更加有效的比如互联网这样的平台上去,贝塔斯曼当然会越走越疲惫。
俱乐部的本质,首先是一个将既有客户拢聚在一起的小型社会,(理论上需要一些“小甜饼”来)促发这个小型社会里的成员之间以及创办者与成员之间的有效联动(或者也可以称之为互动),以使得品牌于消费者的友好度逐渐增强,也就是说,牢牢套住消费者,增加其对品牌的忠诚度。进而才是成员的持续消费,以及消费者即俱乐部里的会员对这个小型社会的依赖,由此带来的口碑传播。
当然,俱乐部或者说架构一个俱乐部需要做的事情当然不仅仅是这些,俱乐部的功能也不仅仅是这些。但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拢聚、小甜饼、联动、忠诚度、口碑传播等层层困难都直逼传统俱乐部营销走向转变。拢聚即沟通,“小甜饼”即增值服务,联动即行为串……如何既能与既有客户有效沟通且成本降到最低?如何按会员的真正需求与喜好来赠送相应的“小甜饼”并激发会员去主动购买“大甜饼”?如何使会员的行为串并不仅仅存在于客户与企业之间也就是说如何使会员的行为更加社会化?假使,某些俱乐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一个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些行为引发的联动能够更加有效地达到目的地(比如说更加忠诚,消费暴增,口碑传播更深广)?
我并不是说像贝塔斯曼那样的俱乐部数据库营销是不靠谱的,而是:
传统俱乐部的沟通成本很大,在互联网技使用更加普遍的时候,或许电子邮件等应用减轻了一些成本,但沟通的效果 -即在让会员更便捷地告诉你他的需求与喜好上 -仍然是乏力的;如上面所说,许多俱乐部仅仅是个单向甚至仅仅是纵向的传播,逆向和横向的可能性非常少,地区性的俱乐部可以靠线下活动来增加会员间的交流,然而这个成本并不低而且几率也并不高……
所以仅就这两点就导致许多俱乐部的发展空间非常逼仄:靠俱乐部里的数据库进行营销,并非单单拿到某一个俱乐部会员的数据(况且数据的质量还并不一定很高),更是要让这个小型社会内部开始活动,用活动来产生数据,这个数据是整个目标人群更为普遍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库,即便有价值,又能高到哪里去?
你的 U 能 G 些什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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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那么一段时间“真实”与“真名”比较热门,以至于有一群网站强制用户以实名注册,尤其是一些 SNS 网站。在我看来,这当然是一种极蠢的行为,如果把强制使用“真名”的那些精力用在其他层面,景象可能要更漂亮一些。
单纯地界定真实是比较困难的也是无用的,因为它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并且不同的表现可能存在于不同的范围和进程之内。而重要的是,其中只能只有某几个甚至只有一个交集是最有用的,无论对企业对网站,还是对用户自身。也就是说,促成这个交集并且让它在适当的语境下产生最多的价值,是那些特别重视真实的企业和用户都需要认真对待的。
一、真实之于网站与企业
上面这个说法可能有一些抽象,我把它放到一些例子中来讲。
拿豆瓣来讲,豆瓣并不需要用户用真实姓名和真实头像,他提供的功能并且鼓励用户去做的事情就是,针对条目进行收藏评论以及后期加上去的社会化的推荐与流式呈现。过分一点的奢望就是,每一个收藏该条目的用户,都顺着旁边的合作链接去购买。在整个过程中,除了真实地、真真切切地购买了某个产品以外,其他全部都是无所谓真假的,至少不是必须的。“真实地购买了”就是上面所说的交集,这可以为豆瓣带来利润。这也是豆瓣一直都在努力促进的地方之一。
当然,于豆瓣而言真实并不仅限于此,也就是说至少不限于“购买”这一个点。豆瓣上的SPAM用户不少,上首页的书评有的就是书托顶上去的,更别说有一些 SPAMER 不停地在各种场合制造垃圾了。对于豆瓣这个网站来说,这就是虚假。豆瓣在这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所以你看到豆瓣的气氛还算健康(至少在他原有的评论与讨论等气氛上)。那么这对豆瓣本身来说,这又是一个“真实点”或者说,又是一个交集。这个交集和上面那个交集有着莫大的关系。
每一个交集可能是在不同时间、不同范围的用户之内,每一个网站又是不同的。而网站运营者或者说企业本身需要知道的就是,你想要的交集在哪里?交集间的联系紧密度有多高?互相作用几何?这些交集对你有多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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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豆瓣的困惑
正如在豆瓣之变里所说,豆瓣的不断变化的目的之一是在过滤用户层。恕我以“小人”之心而度之,这主要是为过滤可产生商业价值的那一批用户。至于其他用户,豆瓣现有的功能已经足够他们使用。但我疑惑的有两点:
1、豆瓣盈利能力
从豆瓣创建并引发热评以来,其盈利问题一直是业界的讨论焦点之一,不少人为之出谋划策。现在国内几乎所有的 Web2.0 网站都还在烧钱中,豆瓣当然也不例外。不同的定位使得网站的盈利速度和空间也不同,比如像叽歪的这样的2.0网站,其盈利空间非常有限,而宝宝树这样的则就不同了。
豆瓣现在所有可见的盈利方式,为豆瓣所带来的利润仅仅是支撑豆瓣活下去,而活下去是否就意味着能够活得更好,这可说不准。而会不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为了活得更好,逐渐开始丢弃它最初得以生存的必须品?我看到现在有很多豆瓣的用户正在就某方面批评豆瓣,豆瓣会不会抛弃他们?我也看到豆瓣现在的业务重心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偏离(或者说是纠正?),豆瓣会不会在较长时间内不再对早期业务去做创新性的更新?
在我撰写本文的过程中,豆瓣官方 Blog 发了一篇日志,为“同城活动”招聘运营经理。豆瓣的线上盈利功能在目前已经不愿做或者说不能做到更多,将手伸向线下也是极其必要和必然的一个选择。当你,一个泛文化品消费者在北京的某些活动中看到豆瓣的 Logo 的时候也就见怪不怪了。 当然豆瓣线上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利用起来,这可能是较长远的打算。
我的看法是,豆瓣的盈利空间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慢,少,累,并且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不会得到扭转。这是基于豆瓣的定位以及近两年来它的调整而言。我想这也是豆瓣从一个强工具型的网站逐渐调整为一个强社区型的网站的原因。
当然,我仍然希望看到豆瓣使出更多高招,让我的论断被现实击破。
2、用户怎么办?
豆瓣改版后有一点我特别讨厌,首页左上方变成了一个“我的友邻广播”,关我屁事?并非我不想看到朋友们的消息,而是我不想在豆瓣看到,我在豆瓣想看到的是书和碟。虽然原来的“最受欢迎的评论”里上榜的大多数评论我也比较讨厌,但是,这样直接强制推行这个功能也比较操蛋吧?退一步讲,即便要强制推行这个功能,怎么也应该在那块儿给个提醒吧?全都没有。以前推出广播功能的时候就是这样,默认将用户的所有动作都设为公开,也不提示。特别讨厌。就算奉行简洁为美,加个提醒链接也不算冗赘吧?
上面是我的牢骚。如果你是一个豆瓣的老用户,相信你已经发了不少牢骚或者已经看到豆瓣的许多用户正在发表着各式各样不同的牢骚。有对内容监管不满的,有对导航条不满的,有像我这样对布局不满的等等。若你是一个新用户,遇到一些仿佛比较操蛋的处理方式的时候,可能会认为很正常,因为此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空下。
豆瓣转型成一个社区的同时,设计上和内容政策上固然会有许多变化,能否在这两方面上都兼顾一下老用户的习惯,我想这会成为影响豆瓣的社区文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在搬出了很多条条框框来限制用户的行为。豆瓣是将 UGC 手段运用得最好的网站之一,站内几乎所有的内容都是用户创建的,书,音乐,电影,杂志,小组,9点,同城,以及日后要新增的频道。当这些为豆瓣创建了众多条目(内容)的用户的行为受到限制的时候,他会不会感觉到被遗弃?豆瓣长大了,不需要他了?他发一个简单的消息就影响到豆瓣的运营了?他是不是被国保盯上了?生活中的他是不是也像在豆瓣这样经常让人讨厌被人遗弃?(哇塞精神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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