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ging:随心所欲才是美

大洋彼岸的一位blogger发表了一篇《Blogging: In Praise of Small》(译文:博客小即是美)来讨论什么才是美好的blog,国内的许多 blogger 展开了讨论。坦白说,那篇文章写的酸不拉叽的。并且看的人很晕,云里雾里的,第一句话就看的我很晕。至少那篇中文翻译是这样,我E文不好,不知道原文是怎样的。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小”“美”到底是指什么。从中文译文里看,“美”貌似是赚大钱有大名?结合整篇文章都在谈的如何使blog有大影响之类的观点来看,貌似就是这个意思,那么该作者眼中的“美”也太狭隘了点;至于那个“小”我就更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标准了,网页界面?内容范围?技术含量?读者数量?IP&PV?影响范围?

所以在我看来,那篇文章非常狗屎,至少中文译文是这样的。问题就在于,将生活blog和职业blog以及blog在多个环境里的位置混起来谈,又谈的很混乱,标准很模糊,结论很牵强(但你会发现它有些观点单独提出来是非常正确的)。

你可以说,王小峰的不许联想非常小,因为它就那么点文化私生活;但我觉得它很大啊,你看看它的文章ID数字一路飙升,难道还不够大吗?你可以说,他小但影响大,你看看黑猩猩们疯狂的评论和网站及blog们的疯狂转摘;但我觉得影响实在是太小了,他在数篇文章里强插了N次新DV短片的广告,我丝毫没有去现场看的准备,甚至网上也没有。同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但王小峰觉得它很美,这就足够了。随心所欲便是美。Qzone 把这一点体现得更加极致。

至于商业化动作Blog中“美”的标准,情况当然会更复杂一些。这个是因为在blog也是商业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的那个商业体系里,评判标准还没有建立或者虽然已经建立但不够合理。这一点随着blog这种媒体形式的重要性的突显,会逐渐得到解决。如果你想将你的blog商业化但不想遵循别人定制的标准,那么你就自建标准并推行它。

当然,成与不成是另一回事。就好比,你穿的衣服戴的帽子用的手机,也可以说成是一种商业推广,但如果你因此患得患失地去跟商家要钱,告诉他们你的使用给他们创造了商业价值,会不会有点,那个?倘若人家不给你,你会不会把人家告上法庭,如果败诉了你会不会因此觉得这个世界非常操蛋,终年躲在黑屋子里或者干脆开始原始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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